《红色记忆》设立拍摄基地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26-02-25 关注:2265
为大力弘扬和传承红色文化,充分挖掘和开发红色文化旅游资源,搭建党性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优质平台,营造激发爱国热情、发扬爱国主义传统、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良好氛围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总局监制,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批准(许可证编号:(京)字第26329号),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联合,在全国范围内设立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具有丰富的革命历史和深厚的革命文化背景,兼具独特自然风光、人文民俗、历史文化的特色乡村、旅游景区、博物馆;具有鲜明创意特色的工业区、度假村、艺术园区;拥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保护单位及相关传承载体等,且具备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,均可申报。
二、享受待遇
1、经推选委员会评审、评议通过并批准后,为申报单位颁发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铜牌及证书。
2、对入选拍摄基地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,优秀作品将推荐在央大视界网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搜狐、腾讯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消费文化网等媒体宣传报道。
3、推荐并组织全国著名作家、诗人、记者、摄影家、书画家走进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,举办采风、创作、交流等活动,深度挖掘红色故事,传承红色基因,丰富基地红色文化内涵。
三、申报方法
可自荐或单位推荐,申报单位需填写《红色记忆》拍摄基地申请表,提供基地特色照片3—8张(高清清晰,突出红色文化底蕴与基地核心特色),附基地图片文字介绍,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:kjxxb2008@126.com。评审、宣传、公告费等2980元。为确保活动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由融媒体中心考察论证属实,报请上级部门审批。
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中国现代文化网
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
二O二六年二月十二日
抄送:各相关部委,促进会,融媒体中心,各分支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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