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乡村记忆》设立拍摄基地的通知
更新时间:2026-02-25 关注:5532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扎实推动乡村产业、人才、文化、生态、组织振兴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总局监制,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批准(许可证编号:(京)字第26329号),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联合,在全国范围内设立《乡村记忆》拍摄基地。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宣传推介乡村建设的新变化、新成就,展示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现状,深度挖掘并展现各地特色美食、民俗文化、乡村旅游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古建筑等特色魅力元素,传承乡村记忆、弘扬乡村文化,助力乡村全面振兴,讲好新时代乡村故事。
二、申报条件
具有独特的自然风光、人文民俗、历史文化的特色乡村、景区、博物馆,具有鲜明创意特色的工业区、度假村、艺术园区,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等均可申报。
三、享受待遇
1、经推选委员会评审、评议通过并批准后,为申报单位颁发《乡村记忆》拍摄基地铜牌及证书。
2、对入选拍摄基地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,优秀作品将推荐在央大视界网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搜狐、腾讯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消费文化网等媒体宣传报道。
3、组织全国著名作家、诗人、记者、摄影家、书画家走进《乡村记忆》拍摄基地,举办采风、创作、交流等活动,挖掘乡村文化内涵,丰富基地文化底蕴,助力乡村文化传承。
四、申报方法
可自荐或单位推荐,提供3—8张基地特色照片,填写《乡村记忆》拍摄基地申请表,文字介绍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kjxxb2008@126.com。评审、宣传、公告费等共计2980元。为确保活动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由各融媒体中心考察论证属实,报请上级部门审批。
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中国现代文化网
中大视界文化传媒产业(北京)有限公司
二O二六年二月十二日
抄送:各相关部委,促进会,融媒体中心,各分支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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