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设立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的通知

时间:2024-02-21   浏览:202

党的二十大指出,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,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,增强文化自信,围绕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,发展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的,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,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,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。为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繁荣与发展文化艺术事业,加快推进文化艺术产业全面协调发展。经研究决定,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、中华现代文学艺术促进会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315消费文化网决定在全国范围设立“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”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宗旨

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,弘扬革命文化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,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,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。为更好地弘扬文艺复兴、文化强国的伟大构想。通过设立“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”,发动广大文学家、作家、诗人、画家、摄影家为基地创作作品,提升特色乡镇、景区等的文化品味,努力为文化强国建设作出贡献。

二、申报条件和待遇

1、全国具有独特的自然风光、人文民俗、历史文化的特色乡镇、景区、博物馆、具有鲜明创意特色的工业区、度假村、艺术园区、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遗产等。

2、申报“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”会员单位或理事单位的,需提供38张基地特色照片,加基地图片文字介绍及相关证件电子版发送至kjxxb2008@126.com。

3、中国现代文化网将开设“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”栏目,对基地进行宣传推介;优秀作品推荐在搜狐、腾讯、今日头条、百度、中国现代文化网、315消费文化网等媒体给予宣传报道。

4、组织全国著名作家、诗人、作家、记者、摄影家、书画家走进文学摄影创作基地举办采风活动,也可推荐为电影、电视剧拍摄取景地。

三、申报方法费用

可自荐或单位推荐,填写《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申请表》。全国文学摄影创作基地会员单位1万元,理事单位3万元,用于制作铜牌、评审、宣传、公告费等。为确保活动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由我会各事业发展部组成考察团实地考查,考察论证属实,报请上级部门审批。

咨询电话:13401086968

 

 

 

中媒文旅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     中华现代文学艺术促进会 

中 国 现 代 文 化 网         315 消 费 文 化 网

0二四年二月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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